爱在当下 2014.2.14
出世的佛法并不反对世间的爱情,
只是提醒我们不要把爱变成“贪”。
什么是“贪”?
希望拥有心爱的人或物,
或希望持续重复某种愉快的感觉。
这种“贪”是无明的表现,
在“贪”的背后有一种假设:
我可以无限期拥有所喜欢的东西。
所以我们希望永远拥有自己的眷属,
希望自己所爱的人永不变心,
希望能够一直生活在浪漫中。
其实,在这个无常的世界中,
有什么是我们可以真正拥有的?
又有什么可以永恒不变呢?
所以,因为无知的“贪”,
而导致无谓的“嗔”和“痴”,
引发种种不肯接受现实的表现,
最终必然出现“苦”果。
一般我们所谓的“爱”,
其实只是一种“贪爱”,
这是一种“我执”的表现。
我们都爱自己胜过爱爱情,
我们的“爱”都要求回报:
因为我“爱”你,
所以你不能辜负我;
因为我“爱”你,
所以你必须听从我。
很多人失恋时会有被骗的感觉,
正是认为自己付出了许多,
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。
爱情对他们更像一种投资,
必须有收支平衡,
否则一旦“投资亏损”,
就会想要伤害对方乃至自杀,
生起种种无明的妄念和举动。
那么,什么才是真爱呢?
真正的爱不应该是一种占有,
而是一种无条件的奉献,
是一种全然的“无心”之行。
这种爱没有任何机心,
没有任何贪嗔痴的念头。
爱,只是因缘所致,
感情的自然流露而已。
如同飞鸟掠过天空,
云影投于水中,
美好而无所执着。
禅宗常说“活在当下”,
我们也可以说“爱在当下”。
人生中真正的幸福,
不在于贪求自己渴望的东西,
而是学会珍惜并欣赏当下的美好。
如果你还在热恋中,
就开始考虑以后的结果,
其实等于已经结束了这段恋情。
我们不能掌握未来的命运,
只能安住于当下的幸福。
让我们爱在当下,
在爱中修行,在爱中成长。